声明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声明应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声明的内容应在声明人权属范围内。比如印章丢失,声明作废就是有效声明;发表声明人权属范围以外的声明是不具有有法律效力的,比如某城市的某条大街归我个人所有。
2.声明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利益。比如脱离父子关系这样的声明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声明一般应书面公开发表。声明人在声明书上签字的行为将视为其对声明书内容的全部认可并代表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4.口头声明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此类声明可参照华人民和继承法的口头遗嘱规定办理。
综上,声明书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即有法律效力。声明人在声明书上签字的行为将视为其对声明书内容的全部认可,并代表了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签字生效。
一般是有的,不知道你说的是哪种函。
声明函一经公示登报送达对方既具有单方声明的法律效力。
律师函一般没有法律效力,而是一种警告,通过警告对方可能在法律上受到的处罚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但是如果发函方在信承认了不利于己方的事实,则在法庭上会有效力。
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否则无效。
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有些人选择让伴侣写保证书,约定关于财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么,婚内保证书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以因男方过错而导致离婚,则男方自愿净身出户并放弃孩抚养权的保证书内容为例进行分析。
一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3个条件
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二保证书关于财条款的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以及婚前财的权属进行约定,但是其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当事人一方在保证书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并非为法律所禁止。
如果保证书是经过当事人考虑后同意签署的,是他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的归属有明确的约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的约定。因此,这部分关于离婚财处分的承诺,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诉讼应当予以认定。
但是,若书写该财处分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三关于保证书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
这一条款是否合法有效且受到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存在争议。婚姻法苑赞成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种说法。放弃抚养权的承诺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因为婚姻法并未赋予婚姻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的其他阶段,可以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进行协商或作出单方承诺的权利。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权一样,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
综上所述,法在审理对保证书关于财约定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定,对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约定不予认定,不过该约定可以作为决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参考因素。